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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根据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南通农商银行因贷款分类统计错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假币收缴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111.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显示为2023年5月15日。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崔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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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 2023-05-22 1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