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3-14 18:24:31 证券之星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

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陕鼓动力(印尼)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9.8 亿元的借款额度,并以其应收账款等资产质押或转让向金融

机构提供增信,其中,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 6 亿元。长青租赁通过保理融

资,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盘活账面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

本,有利于长青租赁业务的发展。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

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展。陕鼓印尼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控制,本次担保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陕鼓动力(印尼)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

李树华              冯根福          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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